根據(jù)教育部通知,調研內容包括:1.公共藝術教育教學管理的情況;2.公共藝術課程的開課情況和教學質量;3.公共藝術教師隊伍的情況;4.學校藝術社團的情況;5.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情況;6.公共藝術教育資源配置的情況;7.對加強和改進公共藝術教育的意見、建議。
據(jù)悉,本次調研范圍為教育部直屬高校、“211工程”學校以及另外抽選的29所師范大學。調研對象為學校教學管理人員和公共藝術課程任課教師(含學校藝術中心負責人和學生藝術社團輔導教師)。
調研方式為通訊問卷調查,包括學校問卷和教師問卷。問卷調查由學校教務處(或有關職能部門)負責組織填寫,統(tǒng)一收回。學校問卷須加蓋學校公章。教師問卷無需署名。
學校問卷和教師問卷一并于12月30日之前寄教育部體育衛(wèi)生與藝術教育司。郵編:100816。地址: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。需在信封右上角標明“藝術教育調研問卷”。
通知強調,本次調研是以了解全國普通高校公共藝術教育的真實情況、為行政決策提供確鑿信息為目的的抽樣調查,不是工作檢查,也不涉及對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評估,調研結果不公開被調查單位和對象。
來源:中國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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