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入夏以來城區(qū)街面搶劫、搶奪“兩搶”案件高發(fā)的嚴峻形勢,市公安局直屬分局黨委十分重視,多措并舉,以高壓態(tài)勢嚴厲打擊街面“兩搶”犯罪,并成立專案組,參戰(zhàn)民警不分晝夜,冒著酷暑蹲點守候。經過長達兩個月的跟蹤后,最終鎖定3個目標。8月16日,專案組民警在市公安局的正確指揮和洪洞縣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,果斷出擊,在洪洞甘亭鎮(zhèn)一舉將3名犯罪嫌疑人擒獲,并從3名犯罪嫌疑人住處查獲現金、手提包、手機、照相機移動硬盤等大量贓款贓物。
經初步查明,鄒某某(男,現年32歲,洪洞縣甘亭鎮(zhèn)董堡村人)、董某某(男,現年29歲,洪洞縣甘亭鎮(zhèn)董堡村人)、趙某某(男,現年29歲,洪洞縣甘亭鎮(zhèn)西孔村人),自2010年1月糾集在一起,結成搶奪團伙瘋狂作案。3人駕駛摩托車在臨汾市區(qū)專門以單行女性為侵害目標,頻繁作案,,段嫻熟,屢屢得手。3人作案分工明確,“行規(guī)”甚嚴,分贓公平。每天一起從洪洞縣甘亭鎮(zhèn)出發(fā),到臨汾市區(qū)后,一人下車等候接應,兩人負責實施搶奪,由董某某專騎摩車,鄒某某和趙某某每人一天上車輪流作案。發(fā)現作案案標后,一路尾隨,趁其不備,實施搶奪,得手后一起會面平分贓物。僅今年1月份以來,就成功作案100余起,特別是今年8月份上半月瘋狂作案達20余起。
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,尤其是單獨在大街上行走的女性朋友,一定要提高警惕,尤其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包內。帶包出行時,應將包包盡放在身體前面,不要將包斜挎、后挎,騎車時更不要將包放在車筐內,以免犯罪分子得逞。被搶后,受害者要大聲呼救,爭取得到路人的幫助,并且要盡可能記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、衣著特征,作案用的交通工具等,然后盡快報案。曾受侵害的群眾,請盡快到公安機關補報案情、反映情況、指認物品,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處。
(記者 王霞)
來源:臨汾日報晚報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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